事项名称 | 对献血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、个人的表彰奖励 |
设定依据 | 《陕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、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红十字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表彰或者奖励:(一)个人无偿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;(二)单位在组织献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;(三)在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;(四)在采血、供血或者用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;(五)在同血液违法犯罪行为斗争中表现突出的;(六)开展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成效显著的;(七)为献血事业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;(八)其他为献血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。 |
申请条件 | 对献血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 |
服务对象 | 行政相对方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 |
办理材料 | 单位或个人的单行申报材料 |
办理机构 | 礼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|
办理地点 | 礼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 |
办理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早上8:00-12:00 下午2:00-6:00) |
联系电话 | 029-35628235 |
办理流程 | 见附表 |
办理时限 | 10个工作日内 |
收费标准 | 无 |
表格下载 | ![]() |
备注 | 无 |
365bet日博 主办 礼泉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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